委直属单位团组织:
在长江委直属单位党委和共青团湖北省委的领导下,2007年度,我委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,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江思路,围绕长江委的中心工作,立足岗位,建功成才,为治江事业和长江委的改革、发展、和谐与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。
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进一步激励我委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“五四”光荣传统,努力在全委团员青年中营造一个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,直属单位团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07年度长江委先进团组织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。为做好有关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先进团组织的评选条件
1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,注重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,组织机构设置合理,团组织班子健全,支部建设好,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。富有开拓精神,作风扎实,成绩突出,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。
2、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、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团内规章制度,按时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3、能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,围绕团员青年建功成才,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,团的工作生动活泼且富有成效,工作实绩党政认可,青年好评。
4、能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,在生产、工作一线体现新一代青年风采,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,关心团员青年切身利益,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。
(二)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
1、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,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,带头执行党组织和团组织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、规定、制度和决定、决议,在政治、思想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2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,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刻苦钻研业务知识,做团员青年的表率。
3、热爱团的事业,爱岗敬业,工作勤奋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,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成绩突出。
4、认真履行职责,正确行使权利,在长江委的改革与发展中,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有奉献精神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(三)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
1、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坚持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,执行党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、规定、制度和决定、决议。
2、宣传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积极投身治江事业,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,在学习、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。
3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,执行团的决议,发扬新风尚,积极为单位的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。
4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,模范履行团员义务,热心参加团的活动,勤奋学习,积极工作,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。
(四)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条件
1、争创集体中35岁以下青年总数不少于60%,其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5岁;
2、争创集体中的青年职工爱岗敬业、遵章